为促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财政部日前印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是指通过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清洁化石能源以及化石能源清洁化利用等能源清洁开发利用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实施期限为2025—2029年。
《办法》明确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一是清洁能源重点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和产业化示范;二是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及能力建设;三是清洁能源公共平台建设;四是清洁能源综合应用示范;五是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中国福利彩票网:清洁能源发展的其他重要事项。
《办法》指出,使用专项资金对煤层气(煤矿瓦斯)、页岩气、致密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给予奖补,奖补资金按照“多增多补”的原则分配。较上年开采利用量增加的,按照增幅给予梯级奖补;较上年开采利用量减少的,按照降幅扣减奖补资金;对取暖季生产的非常规天然气增量部分,按照“冬增多补”原则给予奖补。
据悉,2020年我国发布的暂行办法已于2024年底到期。业内人士表示,新政是对暂行办法的优化与升级,强化了对非常规天然气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将进一步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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