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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河南省首个开发区级政府规章,即《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暂行规定》出台,为郑州高新区建设自创区扩权赋能,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郑州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全省首个开发区层级的法律规章。在扩权赋能方面,郑州高新区在今后的发展中由管委会行使较为完备的县级政府权限和部分市级经济管理及相关行政管理权限,并可与省直相关部门对接,享受部分审批事项省级直通车便利。管委会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机构总数内,可以自主设置职能机构并确定其具体职责;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创新符合实际的选人用人机制、薪酬激励机制和人才交流机制。
同时,《规定》明确,今后由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在辖区内可行使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关行政管理权限,分别为组织编制、实施郑州高新区相关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负责土地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农业农村、项目投资、科技创新促进等领域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和经济贸易、国有资产、知识产权、统计等领域工作;市政府赋予的其他管理权限。
郑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新亭表示,《规定》的出台,是郑州高新区建区30年来第一次全面、彻底的系统赋权,也是一次赢得发展的重大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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