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石网讯:
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日前透露,自2018年1月1日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在自治区全面实行,意味着内蒙古企业信用“身份证”即将落地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原材料工业处卢焱表示,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部门可以及时识别社会活动主体身份,将分散在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的信用记录归集整合到当事主体的名下,形成完整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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