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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底环保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下称《方案》。在这个背景下,PVC行业将受到什么影响?
从去年开始,环保督查被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去年到现在,中央级别的环保督查已经经历四轮,全国主要的省市自治区也已全部轮完一遍。督查效果显著,“散乱污”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未来还任重道远,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频繁发生,成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重点及难点。所以今年“2+26”城市秋冬大气污染治理方案出台后,受到了PVC市场参与者的极大关注。
PVC市场参与者关注这次环保治理的逻辑主要基于两方面,一方面是对PVC供应的影响,因为前几轮中央环保督查对PVC供应有较为明显的影响,表1可见,第一轮及第四轮中央环保督查对PVC供应均产生了较为明显的影响。另外,《方案》提出加大建材行业错峰生产力度,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岩棉(不含电炉)、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水泥等行业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在2017年9月底前报地市级人民政府备案。水泥作为PVC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电石渣一个重要下游,将来错峰生产是否会对PVC企业的开工产生影响?
另一方面是针对“散乱污”企业的整治,是否会对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的PVC下游制品企业的开工造成影响。
另外从水泥限产对PVC开工的倒逼逻辑来分析,从表2可见,“2+26”城市中电石渣用于水泥生产的企业仅3家,其他多是其他用途,所以从这个逻辑来看,对PVC企业开工率的影响也较小。
对需求的影响来分析,从去年环保督查的经验来看,京津冀地区中小制品企业受影响较大,好多企业被强制停产。而从今年的整治方案表述来看,《方案》提出,加快处置“散乱污”企业。对已经核实的量大面广“散乱污”企业,本着“先停后治”的原则,区别情况分类处置。涉大气污染物排放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于2017年9月底前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实行挂账销号,坚决杜绝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也就是说接下来对散乱污企业的整治仍将十分严格,所以预计接下来的环保督查仍将对PVC下游制品影响仍然相对较大。
综上分析,新一轮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整理工作,对PVC行业供应影响将相对较小,而对PVC需求影响将相对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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