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石网讯:
2015年5月4日,公司与包头稀土研究院签订了《技术成果转让协议》,公司向包头稀土研究院购买PVC稀土复合热稳定剂相关技术成果。
鸿达兴业表示,公司在合同生效后七日内向包头稀土研究院一次性支付前期转让费500万元;自投产之日起60个月,按产量采用季度结算的方式,以400元/吨支付给包头稀土研究院。投产满60个月后,无需再向包头稀土研究院支付任何费用。鸿达兴业表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助于加大稀土助剂等新材料的研发力度,加快推进稀土深加工及应用产业链项目的建设进度,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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