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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规划布局、项目管理、安全管理、绿色发展、两化深度融合、配套服务、组织管理等八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条件。
基本原则包括: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坚持产业升级,提质增效;坚持以人为本,绿色发展;坚持两化融合,完善配套。
意见要求,新设立园区应当符合国家、区域和省市产业布局规划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隔离带,原则上远离人口密集区,与周边居民区保持足够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应按照资源、市场、辅助工程一体化,基础和物流设施服务共享等要求来实现产业上下游一体化布局。鼓励原料互供、资源共享、土地集约和“三废”集中治理,科学制定园区发展总体规划。
项目管理方面: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由园区管委会组织化工、安全、节能、环保、管理、循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对入园项目的土地利用率、工艺先进性、安全风险、污染控制、能源消耗、资源利用、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估;建立产业升级与退出机制积极承接退城入园及产业转移项目;意见要求控制投资强度。到2020年,省级以上园区的土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0亿元/平方公里。
安全管理方面,意见要求化工园区要严控安全风险,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实施封闭管理,防范危化品运输风险,保障消防安全,建立安全培训制度,保障员工职业健康。
意见提出要强化绿色发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环境监测,强化“三废”防治,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和风险预警,实施节能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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