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石网讯:
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目录》明确了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的范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化学品,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生产使用量大或者用途广泛,且同时具有高的环境危害性和(或)健康危害性;属于需要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包括《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管制的化学品等。(信息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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