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石网讯:
鸿达兴业发布公告,日前,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为兼顾长远发展和实现股东的投资收益,经乌海化工股东决定,拟向本公司分配利润,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乌海化工截至2014年9月30的财务报表(2014年1-9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乌海化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56,036,525.63元。乌海化工股东决定对其截止2014年9月30日的可分配利润进行分配,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分配利润417,000,000元,占其可分配利润的55.16%,本次分配后乌海化工剩余未分配利润 339,036,525.63 元。
公司已于2014年12月29日累计收到乌海化工的上述分红款417,000,000元。公司本次所得分红将增加201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但不增加201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不会影响本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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