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石网讯:
从2014年11月27日后,新疆生产钢铁、聚氯乙烯、轮胎都有了新能耗限额标准,如每吨钢综合能耗要小于655千克标准煤,每吨铁能耗要少于570千克标准煤,每吨电石法聚氯乙烯综合能耗要小于255千克标准煤,全钢子午轮胎要小于485千克标准煤,斜交轮胎要小于635千克标准煤,工程机械轮胎要小于890千克标准煤。
日前,新疆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电石法聚氯乙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吨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吨钢综合能源消耗限额》4项能耗限额地方标准,这4项标准都于2014年11月27日正式实施。其中,电石法聚氯乙烯和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为强制性标准,《吨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吨钢综合能源消耗限额》为推荐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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