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省会海口市5日开始,正式发布PM2.5的监测结果,6月1日至4日,海口PM2.5日均值每立方米均未超过6微克,远低于国家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确定的每立方米35微克的一级标准限值。
市环保局局长陈超介绍说,数据表明,海口市在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过程中,空气质量仍然保持一流水准。
海口市坚持生态立市,环保优先,走出了一条新兴工业增产不增污、繁荣经贸增效不增污、发展旅游增景不增污的绿色产业发展道路。全市全面实施清洁能源政策,新建项目禁止使用燃煤,目前,全市清洁能源使用率已达99.3%,有66.8%的公交车换成了新能源汽车,而出租车使用新能源则达到了99.5%。
海口市制定了《促进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严把环境准入关,禁止建设高耗能、重污染的项目。去年,共否决了128个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划和环保要求的项目。
“十一五”以来,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始终保持在100%,环境质量在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中名列前茅;万元工业增加值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排放强度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和1%,实现了环保优化和经济发展能力增强同步推进。
目前,海口市已获得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和“节水型城市”等荣誉称号。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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