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十二五”节能规划》发布
《湖南省“十二五”节能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正式发布,明确“十二五”期间湖南全省单位GDP能耗下降到0.983吨标准煤,比2010年下降16%,实现节约能源3100万吨标准煤以上。
《规划》突出强调了五大节能重点工程的各项能效指标要求,将建立覆盖全省的能源消耗预警系统,培育第三方节能审核评估机构,形成节能监管长效机制。
重点推广五大节能工程
为实现《规划》目标,湖南省将重点推广节能改造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节能监管能力建设工程等五大节能工程。
合同能源管理是节能管理的新模式,这需要积极培育节能服务公司。同时,湖南还将通过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绿色建筑行动、“车、船、路、港”百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等方式,提高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
目前,管道天然气、风能、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等一大批清洁能源项目正在积极推进。据了解,湖南省建成和在建10座风电厂,装机容量48.5万千瓦;建成和在建11座生物质发电厂,装机容量31.2万千瓦;建成和在建22个太阳能项目,装机容量16.8万千瓦。
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
在建筑领域,湖南省将着重抓好新建建筑节能监管,新(改、扩)建筑设计、施工阶段标准执行率要达到100%,逐步采用工业化生产建筑和工厂化预制产品方法,使门窗和墙体节能措施一步到位。
同时,在住宅小区推广分布式能源、多能源利用、水力梯级循环利用等技术。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制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案、实施细则、保障措施和相应的激励政策。
积极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实现绿色建筑普及化,加快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规模化应用,促进新型材料推广应用,推广绿色照明。培育本土企业和优势企业,形成建筑节能的产业链群。
到“十二五”期末,湖南全省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较“十一五”末要下降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
推广合同能源管理
公开资料显示,湖南省目前共有节能服务公司122家,2011年共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300余个,对260个项目开展节能审查,共净核减项目用能总量23万吨标准煤。
在传统的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所有风险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而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其资金可由企业投入,也可以由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投入。
合同能源管理实质是把“节能”当作投资,项目实施后节省的能源费用作为投资回报,投资各方根据事先协议分享利润。合同期满后,节能设备及长期收益全部归耗能企业所有。
《规划》要求,在重点扶持资金实力雄厚、拥有先进技术及坚持跟踪服务的节能服务公司的同时,将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技改,鼓励其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一批规模化、品牌化和网络化经营的大型节能服务企业。同时,湖南还将在全省开展节能量交易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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