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停批电石、焦炭扩产项目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中国电石网讯:从河北省发改委获悉,在国家相关规划出台之前,河北省暂停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焦炭、电石项目,加快淘汰焦炭、电石落后产能;对合成氨和甲醇实施上大压小、产能置换等方式,提高竞争力。
日前河北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福利彩票网:规范煤化工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河北省煤化工产业发展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严格产业准入政策。今年年底前,国家原则上不再安排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二甲醚、煤制乙二醇、煤制甲烷气等五类现代煤化工示范工程,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需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论证和核准。
项目审批管理进一步加强,严禁化整为零,违规审批。按照文件要求,煤化工项目要严格遵守国家对建设项目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审批程序。根据冀发改投资〔2008〕436号和733号文件精神,除国家发改产业〔2011〕635号文件规定必须由国家核准的项目外,其他煤化工项目一律由省发展改革委核准、备案,重点煤化工项目须列入河北省“十二五”专项规划,严禁化整为零,违规审批。
在新的核准目录出台之前,禁止建设以下项目:年产50万吨及以下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甲醇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二甲醚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油项目,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下煤制天然气项目,年产20万吨及以下煤制乙二醇项目。上述标准以上的大型煤炭加工转化项目,须经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文章来源:氯碱网
中国电石工业协会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04746号-1
电子邮箱:ccia00@126.com 电 话:(010)84885707 ,8488583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 4 区 16 号楼5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