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哈尔滨市安监部门了解到,经初步调查,此次事故责任单位为黑龙江鸿儒经贸有限公司,该单位于2010年9月3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为无仓储批发。此次事故是由于卸货过程中作业人员操作不当引发,系该单位非法设立储存场所和储存装置,属非法生产经营所致。经环保部门现场检测,事故未对附近环境造成影响。
来源: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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