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出台全国首个地方性污染减排环保法规
2010年9月,山西省出台了《山西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作为全国率先出台的地方性污染减排环保法规,《条例》对污染减排进行了详尽的细化,重点对大气、水体、固体废物、噪声4方面规定了严格的减排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条例》是针对减少污染物排放而制定的地方性环保法规,是完成“十一五”约束性减排指标的立法成果。“十一五”期间,山西省在提前完成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两项约束性指标的同时,实施了诸多创新性环保政策措施,此次《条例》的制定,也将山西省近年来实施的创新性环保政策措施纳入了法律规定。
来源: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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