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17家企业今后用电要加价
第二批超能耗超限额企业及产品名单公布
10月20日,省经信委公布我省第二批超能耗超限额企业及产品名单。名单涉及煤炭等行业的17家企业的产品(工序),这些企业今后将被执行惩罚性电价。
最终确定的17家企业及产品(工序)名单是经过各级节能监察机构节能专项监察审计,超过国家该产品(工序)能耗限额标准,省经信委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的。
按照有关规定,这17家企业将被执行惩罚性电价,期限至今年年底。具体执行办法是:对超过能耗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比照差别电价淘汰类电价加价标准(每千瓦时0.30元)执行,即该产品(工序)的生产用电在原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0元;对超过能耗限额标准一倍以内的,比照差别电价限制类电价加价标准(每千瓦时0.10元)执行,即该产品(工序)的生产用电在原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10元。对同时被列入超能耗和差别电价的企业,分别执行相应的惩罚性电价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
这17家企业须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提出限期整改方案,报省节能主管部门(省节能办)。
来源:山西省经信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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