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各设区市加大工作力度 扎实推进节能减排
9月份以来,各设区市认真迅速贯彻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分解落实责任、严格实施奖惩,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工程进度,强化督导检查、创新工作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节能减排。
石家庄市要求所有已建成污水处理设备必须处于运行状态,桥东污水处理厂日均处理污水要稳定在50万吨,桥西污水处理厂一期日处理污水要稳定在16万吨,二期将桥西剩余污水全部收集处理并稳定达标运行。制定《节能减排工作督导方案》,向省“双三十”企业、国省控企业、市“十五家”企业,以及各污水处理厂和电厂派驻100多名驻厂监督员,对企业节能减排情况进行全天候监控监督。
承德市集中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和违规项目攻坚行动,11个淘汰落后产能项目中,7家水泥企业的9座立窑、4家钢铁企业的8座高炉已经全部关停。要求所有工业燃煤锅炉脱硫工程9月底前必须建成并稳定运行,集中供热锅炉脱硫工程10月20日前必须建成。对治污设施运行不稳定的企业实施黄牌警告和企业限批。
张家口市成立决战行动指挥部,每月25日由主管市长召开能耗、电耗及单位GDP能耗等指标分析会,确保全市能耗不突破总量限额。要求各县区用电量按月包干,实行用电负荷智能控制,9月份全社会用电量明显下降。
秦皇岛市重新分解今年后几个月的节能减排指标和任务并下达各县区,对上半年单位GDP能耗不降反升和降低率未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的青龙满族自治县、开发区、山海关区、海港区、北戴河区给予黄牌警示。对未列入减排计划的昌黎县贾河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卢龙县龙凤河综合治理工程,要求加快施工进度,尽快投入运行。
唐山市制定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品产量控制计划和高耗能企业用电量限额指标,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和措施。建立环保联合协商制度,按月计算主要污染物增量,对没有环保手续的企业断水、断电,责令停产。
廊坊市重新测算并下达了9-12月份用电量及调控指标,要求有关县(市、区)9月底前对2009年9月以来建成的16家高耗能企业进行停、限产,要求14家有落后机电设备的企业9月底前完成淘汰任务。突出抓好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改造工作,督促在建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进度,强力推进集中供热设施脱硫改造。
保定市第一批19家高耗能企业除国华定洲电厂属特殊行业未按时间要求关停外,其余18家企业均已采取关停限产措施。组成技术服务小组,深入各县(市、区),对污水处理厂、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技术指导,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沧州市实行用电负荷每日通报、用电量每周通报制度。共竣工节能技改项目46项,淘汰落后生产线31条、落后设备136台(套),关停(限产)高耗能企业587家、违规企业92家。以污水处理厂为重点,筛选53个项目作为化学需氧量减排支撑项目,强力督查,确保早建成、早运行。
衡水市强化污水处理厂监管,关停了景县兴盛纸业有限公司等18家污染重、排污量大的企业。实施深州化工有限公司和阜城县福原食品有限公司生活锅炉双碱法脱硫工程等一批减排项目,要求尽快建成投运。
邢台市拆除德龙钢铁205立方米高炉1座、顺达钢铁220立方米高炉1座,淘汰玻璃生产线1条。全市成立5个督导组,对各污水处理厂、“十一五”以来建设的减排项目及限产重点企业进行督查。从9月份起,对2006年以来全市所有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减排工程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邯郸市政府核定分解用电指标,实行用电量增长与GDP增幅挂钩制度。邯钢2×90平方米烧结机、900立方米高炉、3×25吨转炉按期关停,武安市6座300立方米以下高炉9月底前全部淘汰。全市125个节能重点项目已竣工投产103个,实现年节能能力160万吨标煤。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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