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举措保云南电力供应 把缺电损失控在最低限度
由于经济转暖、企业用电需求大幅攀升等原因,当前云南省电力供应不足形势渐趋严重,部分企业已被迫限产停产。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一问题,有关各方积极配合,采取6项措施全力应对,力争把缺电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据了解,随着云南省经济企稳向好,企业用电需求大幅攀升,加之产业结构影响、品种结构不合理、煤炭产能不足以及气候干旱等原因,云南省再度出现供电不足问题,目前云南省缺电率高达31.8%,居全国前列。为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近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煤电油运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省工信委等有关部门及时召开紧急会议,对增煤保电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及时出台了6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加强煤炭生产调运管理,切实保证电煤供应。明确要求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的煤炭企业在2月8日以前不得停产放假,有电煤供应任务的企业必须全力保证电煤供应;3月1日前煤炭管理部门所有人员必须深入到煤炭企业,组织复产验收,确保煤炭企业尽早开工;因春节放假停产的煤炭企业必须保证停产期间有500吨的存煤以备急需;切实加强煤炭安全生产的检查和督促工作;下达电煤生产指令性计划;积极协调部分煤炭企业采矿许可证到期换证的相关事宜,督促企业尽快复产;加大对掺杂使假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签订电煤存储目标责任书。为确保今年1月底全省统调电网火电机组的存煤达到360万吨左右的要求,并兼顾全年电煤生产供应任务要求,省工信委已将电煤库存目标及全年电煤生产与供应任务进行分解,并与各火电企业签订了责任书。
二是优化外送曲线,进一步争取调减西电东送电量。今年1月份,送广东电量已尽量按15亿千瓦时控制,考虑到春节前后省网电力供应紧张的严峻局面,云南省将继续加强与南方电网公司和广东省有关方面的沟通,争取支持,进一步调减送广东电量。
三是加强省内计划用电,保证有序用电。加强需求分析,密切跟踪用户负荷变化,合理安排计划用电指标,对居民生活和重点领域的用电优先保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淘汰类企业停止供电;对省内所有黄磷、铁合金、电石、工业硅、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和限制类生产装置实施错峰让电;对新增高耗能项目推迟投产用电,努力做到“限电不拉闸”。
四是推进落后产能淘汰。近期云南省将组织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列入2009年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内的相关落后生产装置得到拆除或废毁。对列入2010年淘汰落后名单的企业相关产能,一律先行采取停电、停煤、停运等措施,遏制其对能源、运输的不合理需求。
五是抓好火电机组巡检维修。加强设备、机组维护保养和巡检,保证安全运行;近期机组故障较多的电厂,要认真查找原因,坚决遏制机组临修次数增多的势头。正在检修的机组,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争取提前完成检修任务。
六是完善增煤保电激励约束机制。为充分调动曲靖、红河、昆明等重点产煤州市供煤的积极性,省政府决定安排部分专项资金用于电煤生产供应协调、整顿电煤市场秩序、设立煤炭检查业务站、建立“电煤保障专用通道”、组织黔煤入滇等工作,并对完成电煤供应任务较好的企业进行奖励。同时,为调动统调火电发电企业购煤和发电的积极性,省政府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统调火电发电企业超发电量进行奖励。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