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集中整治化工企业
9月3日,从新乡市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在对全市化工企业(项目)进行全面清查中发现,大批化工企业(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安全隐患。为保障全市环境安全,坚决遏制环境污染以及因安全事件引发的次生危害,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化工企业(项目)进行集中整治。
据了解,市政府决定对9家没有环境保护手续、而且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项目)予以关闭拆除;对8家位于环境敏感区、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的化工企业实施停产整体搬迁;对36家没有环境保护手续的化工企业(项目)责令停产、停建;对没有办理试生产手续的49家化工企业(项目)责令停产,限期2个月补办试生产手续;对没有办理验收手续的38家化工企业(项目)责令停产,限期3个月办理验收手续;对手续完备、但没有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预案或设施和预案不完善、预案没有经过演练的46家企业实行停产整治;对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的6家化工企业,限期3个月完成治理设施建设;责令10家化工企业限期整改;对环保手续完备、没有环境风险或风险防范应急设施和预案完善且经过演练的118家企业,由环保、安监等部门加强监管,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及次生的环境污染事件。
来源:中国化工网
中国电石工业协会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04746号-1
电子邮箱:ccia00@126.com 电 话:(010)84885707 ,8488583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 4 区 16 号楼5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