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提高部分发电企业上网电价
自11月20日起全省电网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3.88分后,近日,省物价局再发通知,对全省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作出调整,适当调整燃煤机组上网电价,规范新能源电厂上网电价。其中,山西省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
适当调整燃煤机组上网电价
“根据燃煤电厂投资、煤价、煤耗等情况变化,此次将适当调整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同时适当提高部分电价偏低、亏损严重电厂的上网电价。”9日,省物价局商品价格处人士表示,山西将对省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
同时,新投产且安装脱硫设施并经环保部门验收的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253元。未安装烟气脱硫设施或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的机组,上网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扣减1.5分钱。全省小火电机组及自备电厂余量上网机组上网电价统一提高为每千瓦时0.2843元。
“新投产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后,上网电价按上述价格执行,但须按有关程序报省物价局核准。”省物价局商品价格处上述人士表示。其中,以太原第二热电厂为例,调价后,其装机容量120万千瓦,上网电价标准为336.元/千千瓦时。
除此之外,“还将取消老机组‘一机一价’,逐步归并至标杆上网电价。”上述人士介绍,其中太原第一热电厂、太原第二热电厂、榆社电厂、河坡电厂等“一机一价”将归并为“一厂一价”。
规范新能源电厂上网电价
在适当调整全省燃煤机组上网电价的基础上,山西还将逐步规范新能源电厂上网电价。其中,全省利用煤层气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将统一提高为每千瓦时0.80元。新建风力发电项目投产后,执行国家核定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61元。
同时,对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范围内的秸秆直燃发电项目上网电价,以全省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59元)加补贴电价(每千瓦时0.5元)确定,并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实施临时电价补贴。
文章来源: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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