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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焦协:2009年10月份有关焦炭市场的指导意见

日期:2009-10-19 11:03:08

山西省焦协:2009年10月份有关焦炭市场的指导意见

 

    中国焦化网消息:山西省焦协近日发布2009年10月份有关焦炭市场的指导意见:根据当前煤炭、焦炭、钢铁市场的变化情况,协会经过调研并征求焦化企业的意见,提出2009年10月份有关焦炭市场的指导意见。
     一、限产
       
    协会要求焦化企业严格执行以销定产的原则,加强生产自律,进一步加大限产力度,除有城镇供气任务的企业外,所有焦化生产企业10月份按60~70%的限产幅度安排生产。
     二、质量
    各企业应继续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合同质量要求安排生产,以优质的焦炭和优良的服务赢得用户。
     三、价格
       
    协会提出10月份焦炭价格应保持稳定。10月份焦炭质量和价格的指导意见:质量以硫份≤0.7、灰份≤12.5的焦炭为基准,焦炭指导价(车板含税)1700元/吨。
       
    各焦化生产经营企业应根据指导意见,并结合各自的焦炭质量、运量、流向、市场的需求积极与用户沟通协商,签订合同,做到不定价、不发货,避免焦化企业资金连断裂。 

 

信息来源: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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