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突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继续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给予营业税减免,协助落实各级财政对担保机构的资金注入。加快建立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担保业务规模要力争达到1万亿元。继续推动金融机构切实落实信贷责任,创新中小企业金融产品,推动扩大试点,支持股权质押、权利和票据质押等形式贷款,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扩大短期融资券、集合债发行范围和规模。加快建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推动建立创业板市场,鼓励各类创业投资基金增加对中小企业投资。
推动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在今年51亿元的基础上,力争扩大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一批产业集群龙头骨干企业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支持中小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路子。实施100个产业集群示范工程,研究建立中小企业产业转移退出资金。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实施规划,支持建立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创业基地,鼓励创办小企业,积极吸纳就业。用好国家政策,继续加大中小企业培训工作力度,每年培训100万人次。推动提高对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比重,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非公经济36条”,扩大中小企业市场准入范围。继续推动企业减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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